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对以山东工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012年山东工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