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表填表重要说明:
志愿表填表重要说明:
1.本表为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是对符合选拔学校录取要求的入选考生进行提前投档的依据。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本表有关内容,如“毕业学校”、“报考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必须填写规范性的全称,“身份证号”必须准确无误。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对志愿信息予以签名确认。如不按规定确认信息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只能选择一所试点高校填报本表。
3.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录取时,在报考试点高校所在本科批次录取开始前,省教育考试院将已通过试点高校先期考核和公示、统考成绩符合该校要求、且填报了该校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的考生电子档案投放给学校,供学校审录。
4.本表由入选考生在5月18日前填报后交所在中学。
2012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川省教育考试院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