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1、2012年4月28日,招生录取小组根据考生的成绩,按照普通类考生和特长类考生分别划线录取。
(1)普通类考生
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普通类考生的成绩总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专业确定普通类考生录取低控制线。招生录取小组在达到低控制线、且政考合格的普通类考生中,根据考生体检信息,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普通类考生的成绩总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专业确定普通类考生录取低控制线。招生录取小组在达到低控制线、且政考合格的普通类考生中,根据考生体检信息,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对口高职类考生
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对口高职类考生的成绩总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专业确定对口高职类考生录取低控制线。招生录取小组在达到低控制线、且政考合格的对口高职类考生中,根据考生体检信息,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对口高职类考生的成绩总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专业确定对口高职类考生录取低控制线。招生录取小组在达到低控制线、且政考合格的对口高职类考生中,根据考生体检信息,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3)特长类考生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低控制线,分类别项目确定特长成绩录取低控制线。招生录取小组在达到文化考试成绩和特长成绩录取低控制线、且政考合格的特长类考生中,根据考生体检信息,分类别项目按照特长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特长突出的考生,经学院单招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录取到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等专业。
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低控制线,分类别项目确定特长成绩录取低控制线。招生录取小组在达到文化考试成绩和特长成绩录取低控制线、且政考合格的特长类考生中,根据考生体检信息,分类别项目按照特长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特长突出的考生,经学院单招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录取到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等专业。
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2、2012年5月7-15日,招生录取小组将各专业录取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
3、2012年5月16-17日,愿意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到学院招生录取小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
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2012年普通高考和对口高职招生考试。
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2012年普通高考和对口高职招生考试。
4、学院批准的拟录取名单,报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5、2012年5月下旬,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6、被学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
2012年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月28日,招生录取小组根据考生的成绩,按照普通类考生和特长类考生分别划线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