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类、对口高职类考生: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者。
2、特长类考生:除满足第1项报考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技能: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职业技能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名次者。
(2)创新:高中阶段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国家专利或有发明创新成果者。
(3)体育:足球、排球、篮球、田径等,在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市(州)级比赛前三名,或省级及以上比赛名次者。
(4)文艺:器乐获得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市(州)级及以上荣誉表彰或奖励者;舞蹈获得中国舞七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市(州)级及以上荣誉表彰或奖励者;声乐方面获得过荣誉表彰或奖励者。
(5)美术、摄影、书法:在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市(州)级及以上荣誉表彰或奖励者。
对于特别优秀的考生,可由所在学校校长实名推荐。
对于特别优秀的考生,可由所在学校校长实名推荐。
2012年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特长类考生:除满足第1项报考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