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体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学院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拟录名单确定:招生办根据考试成绩及专业要求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拟录名单公示: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将拟录考生的名单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五)我院将拟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根据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山东省2012年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
2012年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