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学籍可留在原校,在我校借读。
②学籍转入我校,需开学初在原校开“转学证明”,转学证明上需加盖原校公章及当地教育局公章,于开学初连同“学生学籍表”交给本班班主任(注:九年义务教育不允许留级,所以转入的学生只允许同级转入,不能跳级或留级)。
关注排名全国排名:-- 河北排名: 106 秦皇岛排名: 24
2012年秦皇岛市民族学校秋季其他年级转入的学生,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学籍保存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