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一秋季入学的新生可直接注册新的学籍。
(2)其他年级转入的学生,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学籍保存方式。
①学籍可留在原校,在我校借读。
②学籍转入我校,需开学初在原校开“转学证明”,转学证明上需加盖原校公章及当地教育局公章,于开学初连同“学生学籍表”交给本班班主任(注:九年义务教育不允许留级,所以转入的学生只允许同级转入,不能跳级或留级)。
(3)职高新生直接注册学籍,入学时需带户口本首页(户主)复印件、户口本学生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每项复印件各三份)。
◎职高部奖学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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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秦皇岛市民族学校秋季关于学籍问题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