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将按下列规定进行加分(同一考生符合下列多项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
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将按下列规定进行加分(同一考生符合下列多项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
1.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5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
3.有一定技能和专长且面试特别优秀的考生,经学院面试专家组确认、学院招生领导组讨论批准,录取时进行适当加分,加分幅度不超过10分。
4.学院将根据2012年前(含)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进行级差加分,A级每科加5分、 级每科加3分、C级每科加1分、D级不加分,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超过四门的取成绩高的四门进行加分。
5.在高中阶段获得由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分别加15分、10分;
6.中职教育阶段参加地级市技能大赛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分别加15分、10分;
7.获地级市表彰的考生,录取时加15分。
2012年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政策性奖励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