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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招生优录奖励分

2012年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招生章程优录奖励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8-08 22:53:00 解决时间:2017-05-21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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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录奖励分

1、学业水平测试除技术科目以外的四门必测科目成绩见A加10分、见 加5分计入总分。

2、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及艺术表演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加50分、40分和30分计入总分。

3、思想道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由所在中学推荐,经我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加30分计入总分。

4、获得声乐、器乐、舞蹈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者,经我院复试通过,加5—20分计入总分。

  ??????????? 2017-05-21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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