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省文化联合测试
普高生必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文化联合测试(符合我院免试条件的考生除外)。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文科生和理科生测试科目相同,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以A、 、C、D四个等级呈现。
考试时间:3月19日(集中在考生报名的省辖市考试)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未达到4C1合格要求的考生,可以先报名参加我院单招及相关必修科目补测,通过补测达到4C1合格后再参加我院单招面试与录取。
考试时间:3月17日、18日
三、全省专业技能考试
职校生必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符合我院免试条件的考生除外)。
考试时间:3月3日—19日(具体安排根据各专业联考委规定)
四、面试
1、面试资格:普高生文化联测成绩不低于2C1D、职校生专业技能考试合格,方可参加我院面试。
2、面试组织:由我院成立面试工作组,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3、面试方式:从面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三道题回答,当场打分和评分。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回答问题分+素质展示分。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回答问题分满分为120分,素质展示分满分为80分。
5、面试确认:达到面试资格的考生到我院进行面试确认,交纳相关费用,并参加面试(复试)。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作品。
6、确认地点: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南通市青年东路105号)。
7、确认时间:
职校考生:4月7—8日
普高考生:4月13—15日
面试具体安排提前公布在我院校园网,请考生注意提前查询或咨询。
六、录取规则
1、录取控制线由我院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考试成绩和报考人数,分别按照普高生类、职校生类划定并进行录取。
2、文化测试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三门选测科目等级折换为分数,A=100分,B=85分,C=70分,D=40分。
3、考生总成绩=文化/技能成绩+面试成绩+优录奖励分。按考生总成绩,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各专业录取数,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4、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得分从高到低录取。
七、优录政策
(一)免试入学政策
1、获得服装、电子电工、会计、计算机及艺术设计类职业技能竞赛省级优秀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无需参加省文化联测及我院面试,可直接免试入学并优先保证就读对应专业。
2、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不低于2A2C1合格者,无需参加省文化联测及我院面试,可直接免试入学并优先保证就读专业。
(二)面试免除政策
1、具有田径、篮、排、足、乒、羽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文化联测成绩不低于1C2D者,经我院复核确认后无需参加面试,可免试入学并优先保证就读专业。
2、文化联测中语文、数学成绩都不低于 者,可申请免除我院面试,面试成绩按照160分计入总分。此类考生如参加我院面试,面试成绩按照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三)优录奖励分
1、学业水平测试除技术科目以外的四门必测科目成绩见A加10分、见 加5分计入总分。
2、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及艺术表演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加50分、40分和30分计入总分。
3、思想道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由所在中学推荐,经我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加30分计入总分。
4、获得声乐、器乐、舞蹈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者,经我院复试通过,加5—20分计入总分。
八、日程安排
(一)普高生日程安排
时 间工 作 安 排1月15-20日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我院校园网报名3月17-19日考生参加省文化联测(地点:所属省辖市)4月10日前公布文化测试成绩,考生登录我院校园网查看面试安排情况4月13-15日考生报到及面试(复试)(地点: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4月25日前我院校园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4月30日前我院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职校生日程安排
时 间工 作 安 排1月15-20日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我院校园网报名3月3-19日考生参加省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地点:根据专业联考委安排)4月1日前公布技能考试成绩,考生登录我院校园网查看面试安排情况4月7-8日考生报到及面试(复试)(地点: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4月15日前我院校园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4月30日前我院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学历证书
我院单独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十、报名考试费标准
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网上支付全省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联合测试等报名考试费用,每门为15元。此外,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到我院面试时需交纳报名费20元/生、面试费60元/生,才艺特长生复试需另交复试费60元/项,面试、复试费用由我院现场收取。
十一、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十二、监督机制
1、为保证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三、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四、本章程由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1050011、81050057
联系人:陆老师 高老师
电子信箱:zhaoshengban@***.cn
学校地址:南通市青年东路105号 邮政编码:226007
学校网址:www.***.cn
招生咨询QQ群号:,,,
招生宣传微博:http://t.***/ntfyzszx
2012年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招生考试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