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语语种限考英语。
2.招生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按考生所在省份的计分方法对进档考生总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成绩为主,依据考生志愿决定考生录取与否。艺术类考生专业分采用所在省份的省统考成绩;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控制线,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排名(综合成绩为专业分+文化分),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排序录取,再次相同情况下英语分数优先排序录取。
3.其它说明
(1)收费标准:普通类学费4140元/年,艺术类学费:68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
(2)奖、助学金: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建立有完善的国家级、省级、院级、企业及个人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实行奖、助、补、缓等措施切实解决特困生的困难;同时学院建有勤工助学制度,优先为特困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3)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予以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2012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省外普通类招生录取办法与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