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声乐、器乐专业特长:专业项占90%,视唱占10%;舞蹈专业特长:专业项占90%,素质技巧与动作模仿占10%。
(2)专业项、视唱、素质技巧与动作模仿、加试项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
(3)考生考试的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总成绩=(专业项得分+加试项得分)×90%+视唱或素质技巧与动作模仿项得分×10%。(加试项成绩60分为加分起加线,满60分计1分,60分后每增加1分计0.1分,以此类推,高分不超过3分)
总成绩=(专业项得分+加试项得分)×90%+视唱或素质技巧与动作模仿项得分×10%。(加试项成绩60分为加分起加线,满60分计1分,60分后每增加1分计0.1分,以此类推,高分不超过3分)
2012年南昌工程学院艺术类计分方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