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严格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各招生院(系、部)应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报考志愿等,提出录取名单,确定录取类别。
2、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3、复试期间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4、复试不合格的,即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原则上不予录取。
5、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6、调剂考生须在复试结果公布后按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要求及时办理有关调剂录取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内接受“待录取”,并积极配合我校到一志愿单位调取初试试卷),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2012年南昌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