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职考生:
1、获得国家级、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相应工种的职业技能大赛奖项或名次的考生,可免试直接入学。
2、获得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相应工种的职业技能大赛奖项或名次的考生,加20分。
3、获得市教育局举办的学科知识竞赛奖项或名次的考生,加10分。
4、获得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国家级、省级奖励的考生,分别加30分、20分。
5、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体育运动会奖项或名次的考生,分别加50分、30分、20分。
6、安徽省普通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及对口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同样适用本招生办法,加分分值乘以二计入考生总成绩
(二)普高考生:
1、获得国家级、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学科竞赛名次的考生,可免试直接入学。
2、获得市级三好学生的考生,加30分。
3、获得校级三好学生的考生,加20分。
4、安徽省普通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及对口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同样适用本招生办法,加分分值乘以二计入考生总成绩
说明:
(1)同一系列竞赛在不同级别获奖取高级奖励加分,加分累计不超过50分。
(2)暂未领取获奖证书的考生,需到主管部门开具获奖证明。
(3)加分需公示,审核通过后生效。
2012年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免试及加分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