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确定的复试分数线为考生进入复试的低要求,我校各招生学院、研究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向上调整复试分数线。考生能否进入复试以各招生学院、研究院按照各项单科成绩和总成绩确定的复试名单为准。序号报考学科门类总分单科(满分=100分)单科(满分>100分)备注1哲学[01]2753860 2经济学[02]3355090 3法学[03](不含政治学[0302]、社会学[0303]、民族学[0304])3255075 4法学[03](政治学[0302]、社会学[0303]、民族学[0304])3054570 5教育学[04]32045150 6文学[05](不含外国语言文学[0502])3505080 7文学[05](外国语言文学[0502])3355075 8历史学[06]30050150 9理学[07]3004580 10工学[08](不含照顾学科)2854060 11农学[09]2553860 12医学[10](不含临床医学[1002]、药学[1007])28540150 13医学[10](临床医学[1002]、药学[1007])31045150 14管理学[12]3355080 15艺术学[13]3003860 16照顾学科(力学[0801]、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核科学与技术[0827])2753760 17单独考试的考生(见注1)-30-5-5 18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见注2)-20-5-5 19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见注3)-45---- 注:1.单独考试的考生:在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30分(≥240分),单科降5分。2.报考我校①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20分(≥240分),单科降5分。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在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45分(≥240分),单科不限。4.强军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另行确定,考生可与报考学院或研招办咨询。 二、兰州大学201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专业学位)
学校确定的复试分数线为考生进入复试的低要求,我校各招生学院、研究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向上调整复试分数线。考生能否进入复试以各招生学院、研究院按照各项单科成绩和总成绩确定的复试名单为准。序号报考专业学位类别总分单科(满分=100分)单科(满分>100分)备注1金融[0251]3204570 2应用统计[0252]3004570 3法律[0351]3004060 4社会工作[0352]3004060 5汉语国际教育[0453]3254775 6翻译[0551]3355075 7新闻与传播[0552]3355075 8工程[0852](不含照顾专业)2753760 9农业推广[0951]2503555 10临床医学[1051]30040150 11口腔医学[1052]27540150 12公共卫生[1053]27540150 13药学[1055]30040150 14工商管理[1251](A线)1504090 15工商管理[1251](B线)(本科考生毕业6年及以上,同等学力考生毕业8年及以上)(见注1)-10-5-5 16公共管理[1252](A线)1504090 17公共管理[1252](B线)(本科考生毕业6年及以上,同等学力考生毕业8年及以上)(见注1)-10-5-5 18会计[1253]1705090 19照顾专业([地质工程085217]、核能与核技术工程[085226)2653560 20单独考试的考生(见注2)-30-5-5 2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见注3)-20-5-5 注: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本科毕业6年及以上、同等学力考生毕业8年及以上的考生,在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类别复试分数线(A线)基础上,总分降10分,单科降5分。2.单独考试的考生:在相应专业学位类别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30分(≥240分),单科降5分。3.报考我校①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相应专业学位类别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20分(≥240分),单科降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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