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条件的优秀运动员通过组织推荐或自行联系拟申请就读的高等学校,并取得高等学校同意;
(二)有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意向的优秀运动员,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三)申报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应向所在基层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对优秀运动员的身份、政治表现、运动成绩、文化程度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审核后,报国家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对运动员身份和运动成绩进行复核,审核通过后在《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六)拟接收优秀运动员入学的高等学校,须在《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七)申报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由招生院校负责,申报其他专业的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负责,统一将申报材料(《审批表》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其余材料复印件一份)于2012年3月15日前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逾期不予办理;
(八)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初审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和各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情况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九)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审核有关材料后,报送教育部审批;
(十)申报材料经教育部批准后,由相关学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2012年洛阳师范学院体育单招免试相关文件办理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