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要求:学业考试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435分以上(含435分),综合素质评价测评为4P以上(含4P),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以上。
2.低控制线:学业考试后,按考生的总成绩实行单独划线,低控制分数线以招生计划数的150%划定。总成绩=学业考试文化课成绩+体育成绩+优惠加分+面试成绩的25%。
3.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考生志愿,结合各县(市、区)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县(市、区)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在全市范围内调剂录取。
2012年丽水中等专业学校幼儿师范学院考试、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