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 试
1.文化考试:丽水市考生参加2012年丽水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分值等均按《丽水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要求执行。温州、金华、衢州三市的考生按所在地区规定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2.面 试:丽水市考生须参加由我校牵头组织的专业统一面试,面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温州市考生专业面试由温州市教育考试院组织,金华、衢州考生面试由我另行组织。
⑴面试基本要求:
生理方面:①仪表端庄大方,手指完好无损;②行走步态无明显跛行,脊柱无明显侧弯,无驼背;③面部无畸形,无3×3平方厘米以上的疤、麻、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等;④男生身高1.62米以上,女生身高1.48米以上;⑤身体机能协调自然,身体健康者。
语言表达:①有一定的普通话基础;②语言流畅自然,口齿清楚。
⑵面试科目、分值及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声 乐舞蹈(或器乐)美 术语言表达分 值50分50分50分50分时 间5月5日---5月6日(莲都、云和、景宁、龙泉、庆元) 5月12日--5月13日(松阳、遂昌、青田、缙云) 地 点丽水学院幼儿师范学院
注:面试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⑶面试各科目具体要求
①声乐:考生在指定的曲目范围内任选一首歌曲进行清唱,曲目范围见我校网站()。
②舞蹈(或器乐):考生自选舞蹈片段进行表演,或自选一种乐器演奏。除钢琴之外,伴奏音乐磁带或VCD、CD光盘以及其它乐器均由考生自带。
③美术:考生临摹一幅由考场提供的素描作品。除画纸、画板外,铅笔、橡皮、透明胶带等由考生自备。
④语言表达:考生接受仪表仪态目测考核与现场提问、随机抽取文章段落进行朗读。
(二)志愿填报
本市考生面试后,由市招考中心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合格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入围考生5月19日-5月21日通过“丽水教育网”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三)录取办法:
1.基本要求:学业考试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435分以上(含435分),综合素质评价测评为4P以上(含4P),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以上。
2.低控制线:学业考试后,按考生的总成绩实行单独划线,低控制分数线以招生计划数的150%划定。总成绩=学业考试文化课成绩+体育成绩+优惠加分+面试成绩的25%。
3.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考生志愿,结合各县(市、区)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县(市、区)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在全市范围内调剂录取。
2012年丽水中等专业学校幼儿师范学院考试、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