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工作在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在学院自主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对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
2012年六安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招生监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