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素质。
2、年龄不超过十八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应、往届毕业生,符合市招考办规定的报考条件。
3、色弱者不准报考美术专业。
(二)、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考生按所在县、区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2、各专业考生名单及准考证必须加盖县、区招生办公章。
3、其它事宜按市招考办招生规定办理。
(三)、专业加试时间、地点
各专业考生于5月12日在锦州师专进行专业加试。
(四)、专业加试内容
1、初等教育(体育)专业:(满分100分)
100米跑(25分);立定跳远(25分);原地推铅球(25分);800米跑(25分)
2、初等教育(音乐)专业:(满分200分)
声乐(70分):自选一首歌曲;
器乐(70分):练习曲、演奏曲各一首(钢琴以外的乐器自备);
视唱(30分):G谱表一个升或一个降记号的五线谱视唱曲一首;
练耳(30分):和声音程模唱、节奏模仿
3、初等教育(美术)专业:(满分100分)
静物组合素描、色彩各50分(画笔、铅笔、水彩、画板等自备)
4、学前教育专业:(满分200分)
音乐(80分):和声音程模唱(20分);C调简谱视唱(15分);自选一首歌曲(45分);
美术(60分):静物组合素描;
舞蹈(60分)
5、初等教育(英语)专业:(满分130分)
音乐(30分):自选无伴奏歌曲一首;
英语(100分):读句子,读短文、即兴会话
(五)、面试
各专业考生均须按一九九O年《辽宁省中师招生面试标准》面试,面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考生未参加面试为面试不合格)。
(六)、有关问题说明
1、①初等教育(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专业考生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按招生指标三倍发专业合格证;②初等教育(英语)专业加试结论为及格、不及格;③专业加试合格、面试合格的考生,后在政审、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考生持专业加试准考证参加加试,加试时如准考证丢失或准考证骑缝章不清楚,必须凭县、区招生办贴有与原准考证同底版照片的证明或准考证存根参加加试,否则不予加试。
3、参加各专业加试的考生必须于加试当天七点三十分到加试学校参加考生会。
4、体育专业考生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体育加试,必须持县、区招生办证明,县、区医院诊断书于加试当天早八点到招生学校请假,经批准后,方可补考。体育补考定于5月21日九点到锦州师专招生就业指导处报到。
5、各县、区招生办协助收缴报名费、考务费,各专业每名考生100元,5月9日送报名单时与师专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手续。
锦州师专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89号(乘10路公共汽车到师专站,乘环路、116路公共汽车到马家站下车北走200米)
联系 电话:(0416)4585401 4784026 传 真:(0416)4585871
联 系 人:徐老师 胡老师 赵老师
网 址: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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