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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省盐南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2012年江苏省盐南中等专业学校网站制度汇编第一部分 章程第九条 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4 08:52:00 解决时间:2016-03-07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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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㈠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按职业教育规律办学,遵循《宪法》和《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提高办学质量,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和请示工作。

㈢坚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实施学分制及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齐发制。认真执行专业课程计划、教学大纲,使学科课程、实训课程、活动课程、环境课程协调发展,开好选修课程。

㈣认真组织社会调研,搞好专业设置的论证、改造、拓展工作,使专业设置适应社会发展,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主动走向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拓宽就业渠道,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搞好毕业生跟踪调查。

㈤加强校企联办、校际沟通。

㈥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近期目标、长远规划、素质教育发展规划及学年、学期工作计划。

㈦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接受党组织、群众组织和教职工群众的监督。

㈧积极主动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努力提高教职工的福利待遇。

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指挥、协调各处室工作,对各处室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评价。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

㈩加强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设施建设和管理。

(十一)廉洁从政,以身作则,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奖惩分明,知人善任,平等待人,团结协作,开拓进取。

  ??????????? 2016-03-07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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