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在入学、升学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包括减免部分学费、发放特困生救助金等形式的资助。
㈡参加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学校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㈢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㈣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结业证书。
㈤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区教育局及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言论权、集会权、集社权、通信自由等人身权、财产权及其它方面的合法权益,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2012年江苏省盐南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有下列权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