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前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格式,上报已接收并审核过的《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情况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信息统计表》(纸质盖章、EXCEL电子表格),报名点联系人情况表(纸质盖章、EXCEL电子表格),以及《报考指南》征订数量单(纸质盖章)。
(2)2月10日前各专业联考委上报专业技能考试实施方案、考点与时间安排表。
(3)3月26日前各专业联考委上报盖章后的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统计表一份,装订并盖章后的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册一本。
(4)3月27日前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上报文化统考考点情况表,包括考点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固定电话、手机等信息。
(5)4月16日前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上报保密室值班安排表与接卷人员名单。
(6)4月19日前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上报2012年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与“三创”优秀学生(干部)的《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情况登记表》,以及该部分考生的《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信息统计表》。
(7)4月30日前各专业联考委上报2012年专业技能考试工作总结。
2012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向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上报以下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