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填报升学志愿是考生应有的权利,任何学校和个人都不得干涉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特别是不能强迫考生填考指定学校。考生在填报志愿受到学校或老师限制的情况下,可凭学生和家长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和准考号于5月30日至31日到市招办修改志愿。所以考生要维护好自己的权利,按自己的意愿填报志愿,不要轻易放弃选择学校的机会。
2012年江苏省靖江职业教育中心校泰州市中考招生百问职业教育未在《泰州市中考招生指南》上公布招生计划的学校能在泰州招生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