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相关规定。
(二)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江苏省注册入学的基本要求进行录取。
(三)录取办法
1、参加我院注册入学考生必须取得七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2、学院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先分数后等级”,三门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录取。
(四)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报我院审核,我院可优先录取:
(1)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2)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3)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4)有其他突出才能的考生。
优先录取考生须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报省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录取。
2012年江苏省常州化工学校招生章程江苏省普通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