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参加“三定向”培养的学生,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别按农业、水利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三定向”学生录取后,如自动放弃要求读普通高中,不能参与普通高中的统招录取,只能择校录取。
3、“三定向”学生录取后,如有被录取学生放弃其入学资格,则从该县(市、区)符合条件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补录。
4、7月15日前,各县(市、区)中招办将报考“三定向”培养基层农业、水利技术人员考生,按中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造册上报市中招办。
5、在重点高中录取前,市中招办会同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名单审核后预录,并到省中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6、“三定向”学生录取后,须填写定向培养协议书,由所在县(市、区)农业局、水利局牵头,会同人事、编办、教育、财政部门与学生签订培养协议。“三定向”
7、考生凭省中招办录取通知书和“三定向”培养协议书在井冈山应用科技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就读。
附件下载:
吉安市“三定向”培养基层农业、水利技术人员考生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