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自主招生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参与自主招生工作人员的违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过程将全程录像。
(四)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五)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检监察电话:(0571)56700016、56700017。
2012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