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高中阶段学习期间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素质特长项得分。
(1)参加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或一等奖,得30分。参加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以上,或在市级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或一等奖,得20分。在市级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前六名或二等奖,得10分。
(2)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得10分;获二等奖,得20分;获一等奖,得30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得分条件的,同类项得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得分,但累计得分值不超过30分。申请素质特长项得分的考生须填写《素质特长项得分申请表》(学校招生网下载)且须提供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提交申请表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6日16:30。考生申请素质特长项得分须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2012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素质特长项得分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