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科目:视唱、声乐、器乐(钢琴或具有较高演奏水平的其它乐器)或舞蹈三门。每门满分为100分。三门考试的总成绩折合为100分,各门考试科目占分比例分别为:视唱10%,主项60%,副项30%。(其中声乐必须作为主项或者副项必考)
2、考试内容:
①视唱:分A、B两门,任选一门,两者均为抽题视唱。A为五线谱视唱、B为简谱视唱。
②声乐:自选独唱歌曲1首,考生自备乐谱。
③器乐: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舞蹈:成品舞和技巧组合。
2012年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艺术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