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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华中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及录取

2012年华中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计划及录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4-02 10:46:12 解决时间:2017-05-19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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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计划及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的低控制线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原则上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二)学校不启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填报农业院校加分或降分的投档政策,认可其他加分投档政策。

(三)学校根据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投档成绩与相关单科成绩相结合的原则确定。

(四)学校不设分数级差,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

(五)英语、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六)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若高考文化总分达到生源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及以上者,可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若高考文化总分达到生源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40分及以上且第一、二专业志愿不均为基地班专业者,可满足考生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

(七)江苏考生进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内蒙古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八)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录取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

(九)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的录取按教育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办理。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艺术类、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按教育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及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办理。

第十二条 录取的新生应持学校入学通知书和其他有关证件,按时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否则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对弄虚作假者和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四条 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取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

第十五条 学校开辟“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办理入学手续。

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校长特别奖,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优秀学生。理工类考生高考文化总分达到所在省份一本线80分以上、文史类考生高考文化总分达到所在省份一本线50分以上者,免除该生四年学费;理工类考生高考文化总分达到所在省份一本线50分以上、文史类考生高考文化总分达到所在省份一本线30分以上者,免除该生第一年学费。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六位一体,联动助学”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一)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奖学金、特困生自强奖学金、校友奖学金、知名专家设立的奖学金、行业和企业奖学金等(高金额为8000元/生?年)。

(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渠道畅通,凡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良好的学生均可向中国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国家助学金:学校每年获得国家专项拨款,设立国家助学金,专门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四)困难补助:包含临时困难补助、寒衣补助、伙食补助、学生住院补助、路费补助和集中特困补助等多项补助。

(五)勤工助学:学校建立了若干个勤工助学基地,设立了一批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每个上岗学生每月可获得150―600元的报酬。

(六)减免学费:学校每年酌情减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的学费。

第十八条 学校网址:http://www.***.cn,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cn,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27-87280707,传真:027-87395964,E-mail:hnzs@mail.***.cn。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学校此前制定的与本章程不相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2017-05-19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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