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在5月20日前完成,5月25日前按省考试局的要求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局,省考试局办理相关的录取手续,并将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考生的录取信息由我院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我院负责处理。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今年的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
2012年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