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海南省考试局和学院共同组织
(一)报名日期
2012年4月25日至27日。
(二)报名办法
单独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的办法,具体程序是:
1、考生在4月25日8:00至27日17:30,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或http://),在主页进入“2012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示的程序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
2、考生在5月10日8:00至17:30到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提交报名材料、用二代身份证提交电子相片、确认报名和志愿信息、交纳报名考试费用。
3、接受报名点对报考资格的审查,取得初审合格资格后,领取《准考证》。(三)考生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考生可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
3、学籍材料(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生提交,其他考生可不提交);
4、单位从业证明(从业人员提交);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生和复转军人提交);
6、获奖或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推荐入学考生提交)。
7、复转军人提交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四)报名要求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完成报名和志愿信息的填报和校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2、在规定的时间到我院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和志愿信息确认手续;
3、考生应提交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并在《2012年海南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提交报名材料清单及诚信承诺书》上签名。对填报虚假报名信息、提交虚假材料,经报名点初审不合格的考生,报名点不予发放《准考证》;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学籍;
4、考生可以填报我院2个专业志愿;
5、考生缴纳了报考费后如放弃考试,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2012年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