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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投档办法

201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投档办法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4 18:43:00 解决时间:2018-03-24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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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档办法

各批录取均在当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的一定比例投档。各志愿投档之后,高校应及时对已投档考生按志愿和成绩分配专业并完成相应录取操作,对未能完生计划的高校,我办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对计划余额不大的高校,在分数线上征集志愿;对计划余额大、完成计划困难的高校,征集志愿时降分备档。征集志愿投档只投当次征集志愿中填报志愿且符合相应条件考生。征集志愿后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当次征集志愿投档。体育、艺术类经征集志愿线上生源仍不足的,可降低文化分数线,不降低专业分数线。

(一)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实行平行志愿。

1.自主招生志愿设在本科一批平行志愿之前。参加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合格考生可报1个相应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我办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填报的自主招生志愿全部投档,高校按招生章程规定的自主招生录取规则、参照我省按高校已公布计划120%提供的调档分数线确定自主招生录取结果,按自主招生录取人数在“全国计划系统”中增补自主招生计划。

2.平行志愿。考生可报1-6个高校平行志愿,每校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已取得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所选择的相应高校填报在平行志愿的第一个高校位置。我办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志愿和高校招生调档比例依次投档。即首先将同科类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自由可投”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综合科目的单科成绩,若仍有并列考生,则将并列考生全部列出),依照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高校志愿顺序,按高校招生计划数的适当比例(即调档比例,高校在当前执行计划数基础上还能增加录取人数的比例)投档到排序相对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

平行志愿调档比例的确定:

我办按高校已公布计划数的120%、110%、105%三个比例(省内高校按已公布计划数的105%),通过河南省远程网上录取系统交互平台(以下简称“交互平台”),提供各校生源分布统计。

高校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结合本校可增招的容量,量力拟定调增计划、调档比例或调档人数,通过“交互平台”按时(见附件2)准确填写院校调档比例要求等。高校要考虑争取对已投档考生尽大限度录取, 除因考生身体不符合专业要求或所报专业录取额满不服从专业调剂确需退档之外,不以总分低等原因而退档。

我办根据高校拟定的调档比例或调档人数进行模拟投档,对未提交调档比例或调档人数的高校按已公布计划的105%模拟投档。高校根据模拟投档的“考生基本信息简表”查看考生专业志愿及身体健康状况等,考虑大限度地做到进档不退,非特殊原因(如身体受限或所报专业录取额满不服从专业调剂)不以总分低等原因而退档,进一步据实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人数,要求调整调档比例的及时通知我办相关录检员通过“交互平台”调整调档比例,两次模拟投档后,请高校将终确定的调增计划、调档比例要求或调档人数填写《河南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调整等录取工作函》(附件3)传真我办录检组。

我办在第二次模拟投档后根据各校终确定的调增计划、调档比例或调档人数进行正式投档。高校阅档、按规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要保护考生利益、争取对已投档考生尽大限度录取,不以总分低等原因退档(身体受限或不服从专业调剂除外),大限度减少考生落选。涉及调增计划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简称“全国计划系统”)及时调入我省,我办调平计划,核准录满结束。

我办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高校实际录取人数和录取分数线。

3.为解决同一高校专业间因学费差别大导致生源不均问题,有针对性地明确考生区分选报志愿,提高投档的有效性。我办根据部分高校要求,对同一高校专业间学费标准差别较大的较高学费专业单列公布计划。考生可根据自己成绩和经济状况选报适合的专业志愿,同一高校志愿栏中只能从所含两类专业中选其一类,同意专业调剂的只在所报同类专业间进行;考生愿报同一高校普通与单列两类专业的,可填报在另一高校志愿栏。录取时,我办按单列专业计划与本校普通类专业计划分别排序投档。高校要注意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分配录取专业,不要跨类分配专业。

参照此办法,个别高校要求对护理学类专业计划单列公布,考生区分填报志愿,省招办区分投档,高校按考生志愿和成绩择优确定其录取专业。

4.预科志愿。少数民族考生、具有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生资格的考生可分别选报1所相应预科招生的高校,我办按规定投档(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投档在本科二批平行高校志愿投档结束后进行)。

以上投档后,未能完生计划的高校,我办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

(二)其他批次(除对口类、专升本类、艺术类外)按第一、第二志愿顺序依次分轮进行。

1.第一志愿(考生可报1个高校志愿,每校可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首次批量投档时,省外高校一般按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本省高校一般按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招生高校有降低调档比例要求的,应于当批录取前一天18点前以传真方式告知我办录检组。没有提出要求的按上述比例投档。

第一志愿首次批量投档后,生源充足、达到调档比例的高校,一般应在已投档案内完生计划。后续投档按高校计划余额1:1的比例投放。

第二志愿按高校计划余额的1:1比例投档,足额投档的高校一般应在所投档案内完成计划。

五、录取规则及原则要求

1.按照“高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招生录取工作。招生高校应按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高校招生章程有关内容与国家和我省规定不相符的,以国家和我省规定为准。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我办组织实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2.按教育部关于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录取期间我省将通过招生考试服务大厅向考生提供包括高校退档理由等录取信息的查询。招生高校对退档务必慎重,退档理由表述必须准确,避免产生遗留问题。按考生志愿投档后,考生不得放弃志愿,高校不得以放弃志愿理由退档。对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下年度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招生高校要认真执行已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期间调整招生计划需履行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关于招生计划向中西部倾斜的精神和河南考生大省生源充足的实际情况,欢迎高校在豫多投放机动计划。高校生源计划调入经“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简称“全国计划系统”)报批,同时填写《河南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调整等录取工作函》(附件3)传真至我办录检组,录检组将函件与“全国计划系统”调入计划核准,提出初步意见及时转交我办领导批准同意后执行,计划组将调入计划输入河南录取系统,信息管理组按计划投档。高校点击河南录取系统中的“计划更新”按钮可查看更新计划。同一批次计划性质、科类内的计划总数不变,确因个别专业生源不足,仅对专业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在河南招生网上录取系统征得录检员同意即可,无需发函。

有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特殊教育等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均需从“全国计划系统”向我省调入招生计划。

4.省招办根据高校调入计划申请及其使用有关要求,经“全国计划系统”核实确认后,在高校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投档成绩及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各批调入计划原则上应在当批投档前提出申请,当批办理完毕录取手续。高校不得利用调入计划降低标准指名录取学生,不得利用调入计划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5.招生高校要按远程网上录取的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经我办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我办按照教育部要求,将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将考生电子档案设置为预录取状态,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该部分考生的档案将无法参加后续志愿投档,善后问题由高校负责处理。

6.各级招生部门和各招生高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的要求,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禁任何高校委托“中介机构”、“定向单位”或个人组织生源、收费或代办录取手续。招生高校要加强管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高校名义乱承诺、乱收费、乱招生,维护招生工作秩序,维护高校声誉。

六、录取工作流程

1.高校登录签到。招生高校凭我办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河南高招在线”,按照规定的时间于当批录取前一天10:00以前,注册联络信息并签到。

我办通过“河南高招在线”向高校介绍我省高考基本情况、高校生源统计、招生政策、录取办法、工作程序、联络方式和有关注意事项等,请高校认真阅读,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

2.核对招生计划。招生高校通过高校端系统上网查询本校生源统计信息,核对招生计划。如对公布的计划有异议,请即与我办计划组联系核实。

3.投档。我办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有关政策按照录取工作时间表向高校发送考生电子档案。

4.高校阅档。高校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对预录考生确定专业,对拟退考生准确注明不能录取的具体理由,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录检。

5.录检。我办录检人员根据招生政策和规定,在网上对高校提交的预录和拟退档名单审核。对退档理由不充分的,提请高校复议,高校要认真复议并实事求是地作出符合规定的处理。对符合录取要求的预录名单、符合退档要求的退档名单,录检员予以确认。

6.办理核准手续。我办对高校提交的预录取名单核准、确认后,打印《河南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名册》(一式三联)(对本科三批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录取的考生还要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省招办录取专用章,经核收网上录取费后将专用票据与录取名册(高校留存联)以特快专递寄给招生高校。本科三批录取后,将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及时以特快专递寄给招生高校。

7.高校按照我办远程网上录取系统核准的录取名单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将考生录取通知书、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连同我办寄送给高校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用于本科三批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录取的考生)一并寄发给考生。为防止不法分子伪造录取名册,蒙骗考生、家长和高校,提请高校在接收纸介质新生录取名册、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和接收新生入学报到等环节,注意将加盖省招办录取专用章的纸介质录取名册和远程网上录取系统下载的电子录取名册认真对照,对照一致的办理录取通知和新生入学手续;对照不一致的,应及时查清情况。

我省在高考报名时,采集考生照片的同时采集了考生身份证图像信息,统一打印在准考证、考场座次表上,用于考试期间考生身份的核对检查,并在录取时将考生身份证图像信息作为考生电子档案内容的一部分提供高校。省招办网站(www.heao.gov.cn)还开通了考生准考证信息的网上查验服务,方便高校在新生入校复查时对考生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行核查。

8.已录取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到县(市、区)招办领取。县(市、区)招办通过“河南高招在线”对录取结果核实无误后,将密封后的考生档案交给考生,由考生报到时交给录取高校。

2.第二志愿(考生可报1-4个平行关系的高校志愿,每校可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投档。即在第一志愿投档结束后,首先将同科类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上的“自由可投”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综合科目的单科成绩;若仍有并列考生,则将并列考生全部列出),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高校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相对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高校,由高校选择录取。

3.第二志愿投档之后,仍有计划余额的,可根据计划余额进行不超过两次的批量补档,之后,仍未能完生计划的高校,我办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

4.提前录取的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对投档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政治考核、面试、军检均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如第二志愿投档后仍未能完生计划,则面向社会从政治考核、面试、军检合格考生中公开征集志愿。

5.提前录取的公安、司法类院校,对投档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均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如第二志愿投档后仍未能完生计划,则面向社会从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均合格考生中公开征集志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司法类专业不组织考生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按司法类专业招生体检标准择优录取考生。

6.提前录取的其他普通类高校(专业),对投档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本一、本二、专一)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适当比例投档。第二志愿投档之后,未能完生计划的高校,我办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

南方科技大学经教育部批复本科招生试点方案,列入提前批其他类,实行自主招生,先对第一志愿达到本一线上的考生全部投档,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投第二志愿。录取时,高考成绩(实际考分不加政策照顾一般须达到本一批录取控制线)占60%、高中成绩占10%、学校自主测试成绩占30%,构生的综合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高考成绩,再按学校自主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录取。

7.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专科招生面向河南省26个贫困县符合要求的生源,分别执行本科一批、高职高专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公布剩余计划征集志愿,对生源缺额较大的降分征集志愿备档,以完成计划。考生第一志愿可填报1个高校,第二志愿可填报1-4个平行高校,每个高校可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8.体育类高校(专业),从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依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由招生高校择优录取。第二志愿投档之后,未能完生计划的高校,我办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

体育类兼报普通类且同时符合投档条件的,优先体育类投档。若未被体育类录取,再按普通类院校(专业)志愿随批投档。

(三)艺术类高校(专业),根据高校已向我办提交的录取规则进行投档。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一般按三种方式排序投档: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投档;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投档;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之和排序从高到低投档。如遇到其他特殊情况,经我办研究后办理。

艺术类本科A、B两段及艺术类专科分别按第一、第二志愿(每个志愿均设1所高校)的顺序,分专业或按部分学校对同一专业考试类、同一录取规则的同一专业组,并按专业计划数或同一专业组计划总数的120%依次投档。如第二志愿投档后仍未能完生计划,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志愿。

我办于6月30日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报送系统”向高校提供分专业生源情况。

艺术类未做分省计划的高校,请根据第一志愿生源情况,在7月5日前向我办报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以便备档、投档。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及13所参照高校(专业)请在7月4日前将本校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书面通知我办(电话传真:0371-68101514)。

少数高校校考专业有艺术类文理综合计划,即:同一专业招生计划可由文、理科两类考生填报,按考生成绩综合排序、择优录取。有艺术类文理综合科类计划的高校要根据生源情况提出相应专业具体的文、理科招生计划数,填写“河南省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文理综合排序分科录取计划调整专用函”(见附件6),于7月5日前报送我办(传真0371-68101524),我办计划组据此在河南省录取系统调整文、理科计划数,信息管理组按文、理科计划数的120%投档。

艺术类考生兼报普通类专业且同时符合投档条件的,优先艺术类投档。若未被艺术类录取,再按普通类专业志愿随批投档。

(四)定向、预科等其他招生

其他各批有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生源面向全省。定向就业志愿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填写在规定位置,其他批次按规定填报在当批第一志愿,录取时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计划,提前批的免费医学定向就业招生计划余额征集志愿单独划线,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余额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征集志愿或转为非定向征集志愿,其他批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余额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定向西藏就业计划生源不足时,可在该校当批次调档分数线下40分以内补充投档,录取系统提供高校下载考生定向西藏就业志愿保证书,由高校择优录取。录取期间,不接受定向就业招生扩招计划。

民族班、预科班随高校本、专科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我办按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志愿投档;填报本科三批民族班的,与当批普通类专业考生同时投档。填报预科班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分别在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高校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本科三批和高职高专二批第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按预科志愿单独投档。本科预科班、民族班、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分别不得低于所在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40分、60分,如生源不足,则面向社会征集志愿(招生对象和录取标准不变)。如征集志愿仍完不生计划,外省高校可以调回;本省高校则收回省里统一调整使用。

各批(不含艺术、体育等提前批和对口、专升本招生)农、林高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调档比例且认可我省农林高校投档政策的,我办在当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

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如生源不足,经征集志愿后仍完不生计划的,允许在公布的招生计划总数内进行专业计划调整,或调减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的招生计划。

(五)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称“对口招生”)的录取工作全部实行平行志愿(本科设1-4个平行高校志愿、每校可报1-4个专业,专科设1-5个平行高校志愿、每校可报1-4个专业),按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1投档,当遇到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则将并列考生全部投出,由高校择优录取。投档后未能完生计划的,公开征集志愿。

对口生专业单考合格考生可以填报1-2个单考高校志愿。投档时,先投单考第1志愿,再投单考第2志愿。单考录检完成后,再进行其他统考高校投档。

(六)本省高校“专升本”录取全部实行平行志愿(设1-5个平行高校志愿),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1投档,当遇到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将并列考生全部投出,由高校择优录取。投档后未能完生计划的,公开征集志愿。

专升本专业单考合格考生可以填报相应的单考高校志愿,如考生专业单考及专业省统考均上线,可兼报省统考高校。先进行单考高校的投档。单考录检完成后,再进行统考高校投档。

(七)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投档办法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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