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省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综/理综”,使用全国统一试卷。“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下同)、外语(含听力),为每位考生必考科目。“文综/理综”分别为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和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由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考其一。“文综/理综”每科满分为300分,其他各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满分750分(不含听力成绩)。
我省外语科目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含有听力的试卷,听力部分30分不计入总成绩,作为外语单项成绩提供给高校,供高校在录取时参考。同时,把非听力部分的卷面分值120分转换为150分。转换办法是:把考生非听力部分的卷面得分乘以1.25,作为外语科目成绩计入总成绩。我省尚未统一组织外语口试。
2.普通类分数线划定办法:根据各科、各批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综/理综四科的总分,分文科、理科全省统一划定各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3.体育类划线办法:按体育类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文化课统考成绩、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本、专科录取专业控制分数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
4.艺术类划线办法:
①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和13所参照高校(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北京印刷学院的艺术设计1个本科专业,苏州大学的艺术设计1个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的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的艺术设计1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的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在我省艺术类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基础上,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②其他本、专科(高职)高校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专业,在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基础上,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我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确定,校考专科(高职)与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类别专科(高职)一并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③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本、专科(高职)专业,依据艺术类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文化成绩和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分类划定本、专科录取专业控制分数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专业专科(高职)控制分数线按已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线执行。
④艺术类本科A、B两段录取控制分数线相同。
5.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划线办法:按考试各科总成绩、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分类划定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6.本省高校“专升本”招生划线办法:按外语和专业综合两门总成绩、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201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高考科目设置及分数线划定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