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主招生志愿设在本科一批平行志愿之前。参加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合格考生可报1个相应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我办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填报的自主招生志愿全部投档,高校按招生章程规定的自主招生录取规则、参照我省按高校已公布计划120%提供的调档分数线确定自主招生录取结果,按自主招生录取人数在“全国计划系统”中增补自主招生计划。
2.平行志愿。考生可报1-6个高校平行志愿,每校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已取得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所选择的相应高校填报在平行志愿的第一个高校位置。我办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志愿和高校招生调档比例依次投档。即首先将同科类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自由可投”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综合科目的单科成绩,若仍有并列考生,则将并列考生全部列出),依照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高校志愿顺序,按高校招生计划数的适当比例(即调档比例,高校在当前执行计划数基础上还能增加录取人数的比例)投档到排序相对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
平行志愿调档比例的确定:
我办按高校已公布计划数的120%、110%、105%三个比例(省内高校按已公布计划数的105%),通过河南省远程网上录取系统交互平台(以下简称“交互平台”),提供各校生源分布统计。
高校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结合本校可增招的容量,量力拟定调增计划、调档比例或调档人数,通过“交互平台”按时(见附件2)准确填写院校调档比例要求等。高校要考虑争取对已投档考生尽大限度录取, 除因考生身体不符合专业要求或所报专业录取额满不服从专业调剂确需退档之外,不以总分低等原因而退档。
我办根据高校拟定的调档比例或调档人数进行模拟投档,对未提交调档比例或调档人数的高校按已公布计划的105%模拟投档。高校根据模拟投档的“考生基本信息简表”查看考生专业志愿及身体健康状况等,考虑大限度地做到进档不退,非特殊原因(如身体受限或所报专业录取额满不服从专业调剂)不以总分低等原因而退档,进一步据实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人数,要求调整调档比例的及时通知我办相关录检员通过“交互平台”调整调档比例,两次模拟投档后,请高校将终确定的调增计划、调档比例要求或调档人数填写《河南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调整等录取工作函》(附件3)传真我办录检组。
我办在第二次模拟投档后根据各校终确定的调增计划、调档比例或调档人数进行正式投档。高校阅档、按规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要保护考生利益、争取对已投档考生尽大限度录取,不以总分低等原因退档(身体受限或不服从专业调剂除外),大限度减少考生落选。涉及调增计划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简称“全国计划系统”)及时调入我省,我办调平计划,核准录满结束。
我办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各高校实际录取人数和录取分数线。
3.为解决同一高校专业间因学费差别大导致生源不均问题,有针对性地明确考生区分选报志愿,提高投档的有效性。我办根据部分高校要求,对同一高校专业间学费标准差别较大的较高学费专业单列公布计划。考生可根据自己成绩和经济状况选报适合的专业志愿,同一高校志愿栏中只能从所含两类专业中选其一类,同意专业调剂的只在所报同类专业间进行;考生愿报同一高校普通与单列两类专业的,可填报在另一高校志愿栏。录取时,我办按单列专业计划与本校普通类专业计划分别排序投档。高校要注意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分配录取专业,不要跨类分配专业。
参照此办法,个别高校要求对护理学类专业计划单列公布,考生区分填报志愿,省招办区分投档,高校按考生志愿和成绩择优确定其录取专业。
4.预科志愿。少数民族考生、具有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生资格的考生可分别选报1所相应预科招生的高校,我办按规定投档(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投档在本科二批平行高校志愿投档结束后进行)。
以上投档后,未能完生计划的高校,我办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
2012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实行平行志愿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