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测试成绩、外语表达能力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总和为考生的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均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
(2)综合面试成绩低于3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
(4)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考生的普通话测试不合格。
法律硕士、翻译硕士的复试成绩要求参见4月6日左右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
3.一志愿上线考生(含校内调整考生)的复试为等额复试,复试合格即可录取;调剂考生数量如不超出招生计划,也为等额复试,如超出,按照招生计划实行差额复试。
4.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录取时分专业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除指定专业的校外调剂考生外,其他专业的调剂考生和所有破格考生均为计划外录取),对总成绩相同且必须作出取舍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校外调剂考生按复试成绩排序录取。
5.复试结果将于4月20日左右在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登陆查询。
附件一: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应届毕业生学籍证明
附件二:黑龙江大学招收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报考类别表
附件三: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则(2009年修订版)
附件四:黑龙江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黑龙江大学
二○一二年四月三日
联系部门:黑龙江大学研招办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黑龙江大学禹志园建筑工程学院楼219室
(哈站乘11路、64路、107路、343路公共汽车,黑大站下车即到)
联系人:刘义波
电 话:0451-86608729
传 真:0451-86608729
可供外地考生选择的校内住宿地点:
(1)黑龙江大学格致园(A区)学生宿舍7栋招待所8人间 15元/人?天,可住50人左右
(2)黑龙江大学丽泽园(C区)留学生公寓标准间,100元/人?天(含早餐),可住100人左右,联系电话:0451-8807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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