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名单须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考生所在中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发布平台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如发现考生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二)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将与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签订协议书。
(三)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须登录哈工大招生办网站(http://zsb.***.cn)打印协议书,并按规定时间寄回我校,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012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工大自主选拔其它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