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山西省考生须参加山西省播音与主持联考,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须参加内蒙古大学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汉授)专业测试,不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河北省内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河北省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安排如下:
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山西省考生须参加山西省播音与主持联考,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须参加内蒙古大学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汉授)专业测试,不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河北省内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河北省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安排如下:
(1)报名:考生在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月20日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2)交费:2012年2月9日-2月13日凭《报考证》上的14位考生号交纳专业测试费12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
考生可以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费,缴费学校代码为7100426,个人缴费号为14位考生号,领取银行代收费凭证。
考生可以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费,缴费学校代码为7100426,个人缴费号为14位考生号,领取银行代收费凭证。
(3)下载准考证:考生自2012年2月21日起可以登陆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w/)下载专业测试《准考证》。
(4)专业测试:河北省内考生持《报考证》、《身份证》、专业测试《准考证》于2012年2月26日在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进行专业测试。
(5)专业测试内容及分值比例
(一)考试内容
1.形象气质(允许淡妆上镜);2.指定稿件朗读;3.自备稿件朗读(3分钟以内);4.情境主持或话题评述(5分钟以内)。
(二)科目分值
1.形象气质(40分);2.指定稿件(40分);3.自备稿件朗读(40分);4.话题评述或情境主持(80分)。
(6)专业测试成绩公布时间:2012年3月31日前公布专业测试合格标准,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届时考生可以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
(7)专业测试成绩使用说明
专业测试成绩使用说明
经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目前以下院校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招生使用我校河北省内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测试成绩,具体要求请查阅对应学校的招生简章:
本科专业:
本科专业:河北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西北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衡水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专科专业: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主持与播音专业,保定职业技术学院主持与播音专业,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主持与播音专业,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主持与播音专业,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主持与播音专业,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主持与播音专业,保定学院主持与播音专业。
专业测试成绩使用说明
经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目前以下院校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招生使用我校河北省内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测试成绩,具体要求请查阅对应学校的招生简章:
本科专业:
本科专业:河北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西北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衡水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专科专业: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主持与播音专业,保定职业技术学院主持与播音专业,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主持与播音专业,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主持与播音专业,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主持与播音专业,河北艺术职业学院主持与播音专业,保定学院主持与播音专业。
2012年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播音专业测试内容及分值比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