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体检、面试的考生对象,由省招生办会同省征兵办根据考生志愿、身体条件,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第一院校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非第一院校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
参加体检、面试考生的名单确定后,省招办通知市、县招生办,各市、县招生办负责通知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和体检,考生也可通过“湖北省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的参检名单。参检考生持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到各市(州)兵役机关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和面试。体检和面试时间为7月3日至7日。
体检执行义务兵体检标准。面试由海军部队派人会同考生所在地市(州)兵役机关组织,与体检同步进行。面试设若干组,每组3人以上,人员以部队为主,兵役机关参加,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依据《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进行评价,给出合格和不合格的结论,并及时通知考生,不合格者说明原因。
体检、面试合格人员,由考生所在地县(市、区)兵役机关按照义务兵政审标准组织进行政审,政审工作7月17日前完成。
体检、政审和面试结束后,省征兵办于7月20日前将合格考生名单抄送省招生办,不合格考生的体检、政审和面试表由县(市、区)兵役机关存档备查。
2012年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体检、面试和政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