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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毕业生待遇

2012年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实施方案毕业生待遇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27 02:44:00 解决时间:2017-05-19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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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毕业生待遇

  1.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2.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发、网上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成绩、优惠照顾等证明材料原件。

  2.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六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2.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评卷情况不得私自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评卷情况不得私自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介入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察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透明。

  纪检监察组全程介入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察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透明。

  ??????????? 2017-05-19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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