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军队及招飞院校招生
1.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2年8月31日后出生),未婚,且必须是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0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填报,非普通高中毕业生不能填报。军队院校(含国防生)要进行“面试”、“军检”及政审,公安类院校要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及政审。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所报院校招生章程和体检标准。
军队、公安类本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本科院校”栏内。公安类专科志愿,填报在在“提前批高职(专科)”栏内。
2.提前批本科院校中“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属部队院校,报考考生应按部队院校要求参加“面试”和“军检”,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2年9月1日后出生),必须是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3.空军招收飞行员工作局招收的“飞行技术与指挥”专业及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收的“飞行技术专业”,在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经招生院校面试和全面检测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其他考生不能填报。
4.清华大学招收的“工程力学与航天航空工程”(飞行员班)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空军招飞复选合格的理科应届考生才能报考。
(二)香港、澳门高校招生
1.香港特区高校招生
(1)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安排在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填报志愿方式与内地高校相同,根据教育部《关于按考生实际高考成绩向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投档的函》(教学招字第08006号)的规定,两所院校录取时,按考生实际成绩投档(不含政策照顾加分)。
(2)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演艺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树仁大学和香港珠海学院十所高校,在内地实行自主招生,考生可按学校要求登陆学校网站自主报名。考生高考成绩须达我省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经学校确认后录取的考生应于2012年7月7日前到各市(州)招生办办理确认手续,由市(州)教育局报省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事宜。
2.澳门特区高校招生
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遊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五所高校,在内地实行自主招生,考生可直接登陆各校招生网站报名。报考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两所高校,高考成绩须达到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澳门旅遊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三所高校,高考成绩须达到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考生
凡参加高校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并入选的考生,其志愿必须填报在“特殊类型招生院校”栏内,特殊类型招生院校投档安排在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后,第一批本科院校投档前进行。如因成绩达不到院校要求的,可在填报志愿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其他各批次院校志愿。
(四)“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
“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只招少数民族考生,全省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民族班”志愿填报在相应批次志愿栏目内,“少数民族预科”志愿填报在相应批次的“少数民族预科”栏目内。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若生源不足,可在国家规定的降分幅度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五)体育、艺术类招生
1.考生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其文化、专业考试和综合成绩达到相应本、专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填报相应的体育院校(专业)。
2012年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贵州省高考填报志愿规定填报志愿有关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