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45%,复试成绩占55%,进行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在录取前我校将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
3、各学院(中心)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报考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
4、学校拟录取名单对外公示10天以上,公示结束后报上级招生管理部门审批,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5、对收到招生单位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有特殊原因不能按通知书的要求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招生单位请假说明。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招生单位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2年广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