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汉语言文学(国家文科基地班)专业录取,要求考生总分必须达到本科第一批次(重点本科批)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同时语文和英语的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原始分120分以上。
(二)学前教育和学前教育(职教师资班)专业只招广西文史类考生,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文艺基础并经过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2012年6月28日上午8:00至下午18:00;面试地点: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教育科学学院(田家炳教育书院)一楼102教室;面试内容:视唱练耳、朗诵、舞蹈、绘画等。本科提前批填报广西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和学前教育(职教师资班)专业志愿且成绩达到2012年广西本科第二批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均可以来校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志愿。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体育教育专业和社会体育专业的录取,按“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且体育高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志愿,体育教育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体育高考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5%+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5%〕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社会体育专业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运动训练专业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实行提前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经我校独立组织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录取。
(四)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按“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志愿,美术学、艺术设计(含方向)、绘画(含方向)、动画、工业设计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科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主科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的原则进行。
(五)外语类专业的录取要求英语口试成绩“及格”以上;对外汉语专业要求考生有较好的英语基础,考生外语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
(六)关于中外校际交流合作办学项目类专业的录取。
1、中法合作办学类专业。与法国佩皮尼昂大学合作办学。“2+2”双学士学位本科项目,前两年在国内学习期间,学费18000元/年;后两年在国外学习期间,学费全免,只收注册费470欧元/年。对无法出国学习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分流到校内相应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类普通本科专业学习,学费按该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2、中英合作办学类专业。与英国格林多大学合作办学。“2+2”双学士学位本科项目,前两年在国内学习期间,学费18000元/年;后两年在国外学习期间,学费约7000英镑/年。对无法出国学习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分流到校内师范类专业之外的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习,学费按分流进入的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3、中美合作办学类专业。与美国威斯康星拉克罗斯大学合作办学。“2+2”双学士学位本科项目,前两年在国内学习期间,学费18000元/年;后两年在国外学习期间,总学费约3万美元。对无法出国学习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分流到校内师范类专业之外的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习,学费按分流进入的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4、中加合作办学类专业。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瑞尼森学院合作举办中加人才培养项目,培养社会急需的“英语+专业”能力结构的高级复合型人才。前两年学费18000元/年,两年后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分流到校内师范类专业之外的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习,学费按分流进入的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七)民族预科生招生政策按广西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012年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关于几类特殊专业的录取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