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行志愿特点,我院将进行一次或多次模拟投档。招生院校可在1:1~1:1.1的比例范围内通过教育部信息交互平台提交本校的投档比例。未按时提交投档比例的,则按以下原则确定:
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1:1.05的比例确定,本科第三批、高职高专普通批按不超过1:1.1的比例确定。按比例计算,凡投档时尾数不为零的,往上取整(即按比例计算,无论该校尾数是0.1还是0.9都按“1”取)。
同位次、同院校志愿的考生不受投档比例的限制,达到学校投档条件的将全部投出。
学校应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和我院提前提供的模拟投档的生源情况及时调整投档比例,以尽可能减少退档考生数。
2012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平行志愿投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