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循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综合测评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优先录取:
1、对在全国举办或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办的全区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一至三等奖,或者获得专业(工种)职业技能证书的应、历届中职毕业生,以获奖证书或专业(工种)职业技能证书为依据。
2、“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立项建设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二)按照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我院对口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将通过我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各专业不招收色盲或谷丙转氨酶超过80以上(含80)且肝部弥漫性病变(脂肪肝除外)的考生。
(四)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也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2012年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对口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招生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