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循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综合测评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获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考生。
(二)免试入学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我区高等院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招生和“3+2”形式中职直升高职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11〕5号),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免试入学。
(1)对在全国举办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全区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一至三等奖,或者获得专业(工种)职业技能证书的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可以免试入学,以获奖证书或专业(工种)职业技能证书为依据。
(2)“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立项建设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免试入学。
(三)录取分数线
按照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根据一定的录取比例划定我院的录取分数线。录取分数线将通过我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各专业不招收色盲或谷丙转氨酶超过80以上(含80)且肝部弥漫性病变(脂肪肝除外)的考生。
(五)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也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2012年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对口自主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