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凡是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高考分数达到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为我校确定的高职高专第一批低投档分数线并平行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好是A志愿),学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同等条件下,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由于所有考生录取专业时都是根据“专业志愿优先、成绩从高到底”的竞争规则排位确定的,所以,考生被录取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整专业。
2012年广西财经学院高职招生区的录取原则是什么?录取后如果专业不合适还可以调整吗?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