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合格后进行复试。
初试:
(1)自我介绍(含才艺展示),要求2分钟以内完成。
(2)朗诵自备稿件,体裁不限,要求2分钟之内完成。
复试:(总分300分)
(1)朗诵指定稿件(现场抽题,限2分钟以内完成)(100分)。
(2)即兴评述(现场抽题,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评述限3分钟以内完成)(100分)。
(3)模拟主持(依据指定材料,可做适当的改编,限3分钟以内完成)(100分)
(四)编导专业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合格后进行复试。
初试:
(1)自我介绍,要求2分钟内完成;
(2)编讲故事,根据给定词语现场构思并讲述完整的故事,要求3分钟内完成;
(3)回答考官提问,根据考官所提问题考生回答,时间不超过2分钟。
复试:(采用笔试方式,时间120分钟)
(1)文学艺术常识(30%);
(2)广播影视基础知识(30%);
(3)影视作品分析,根据试卷要求回答问题或写出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评析性文章(影视作品只播放一遍,影视作品可能是专题片、纪录片、影视剧片段中的任何一种)(40%)。
(四、录取原则
(一)我校艺术类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二)招生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程序进行,坚持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三)我校艺术类专业在甘肃以外省(自治区)招生均使用本校单独组织的考试成绩。
(四)音乐学、艺术设计、舞蹈专业的录取原则为:考生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为: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课考试合格,按照文化课成绩占50%,专业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后按照综合成绩录取。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总分×50%+文化课总分×50%(专业成绩满分为300分,文化课成绩满分为750分)。
(五)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专业、体检或其它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电话:0931-7601082
网址:
2012年甘肃省电影学校艺术专业招生简章省外单独招生专业课考试内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