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制定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方案,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后,纳入学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二)符合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
(三)学校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确定参加笔试考生名单;
(四)参加笔试的考生到学校现场确认,学校发放准考证。
(五)笔试。笔试在学校进行,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笔试以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为主,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方式。试卷采用综合形式,涵盖语文、英语、数学三门课程内容,其中语文70分,数学70分,英语60分,总分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六)根据笔试成绩与附加分,得出综合考试成绩,依据考生综合考试成绩所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照1:1.5的比例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若第一志愿进入面试考生名额未满则从第二志愿增补,依此类推。体育特长生按照1:3的比例参加体育测试。
附加分项目: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在附加分中加分,每位考生加分项多不超过20分。附加分证明复印材料必须加盖学校印章并与报名材料一起寄送,否则无效,同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必须提交原件进行审核。
1.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0分、5分);
2.高中阶段在全省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县级市除外)三等奖(含)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6分、3分);
3.高中阶段参加省级(含)以上教育、体育、文化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获得前三名者(第一、第二、第三名分别加15分、10分、5分);
4.高中阶段参加省级(含)以上教育、体育、文化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获得四至六名或在市级部门(县级市除外)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一至三名(分别加4分、3分、2分);
5.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5分;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0分;
6.同一项目不能重复加分。
考生加分的具体情况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
(七)考生参加由各县(县级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负责高考体检的医院组织的体检;
(八)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评,面试成绩共100分。面试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自身专长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体育特长生面试按相应专项测试办法计分,篮球、足球、游泳、乒乓球、排球、龙舟、定向越野及田径类体育特长生的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九)录取总分=笔试成绩+附加分+面试成绩。录取原则按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专业名次平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体育特长生自主排名);
(十)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我校自主招生网站公示7天;
(十一)经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十二)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2012年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招生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