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构建优质服务环境。各设区市教育局要统筹组织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切实加强本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政策的制定、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一是统一招生部署。要制定全市统一招生政策和实施办法,统一部署本地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和生源输送工作,要提高服务能力,为招生学校提供公开、公正、公平、有序的优质服务。二是统一招生宣传。要统一组织开展规范有序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工作,要将省属中职学校及其它设区市中职学校面向本地区的招生计划统一纳入其所有招生宣传中,保证所有中职招生学校的信息到达各初中学校和所有初中毕业生。三是统一组织输送生源。要树立大局观念,克服地方保护现象,市、县(区)和初级中学向中职学校输送生源,采用市、县(区)有计划的组织动员和学生自主选择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学生毕业离校前,要指导初中学校收集学生选择报读学校的信息,并做好学生后期去向的跟踪和上报工作。
(二)强化督查,提高工作效率。各设区市要加强招生工作信息的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全面、及时、准确反映招生数据和工作信息,不断提高招生工作管理效率。我厅将继续实行中职招生专项政府教育督导制度,继续实行中职招生逐级周报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职学校要委派专人负责招生统计工作,逐级上报新招生进展情况,从七月上旬至十月下旬,每周上报一次。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将继续以督导通报形式向各设区市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专项通报各市中职招生进展情况。2012年中职招生统计时限为11月10日。同时,为方便全省统筹管理,各设区市教育局须在本市中考招生开始前将“2012年**设区市中考基本情况汇总表”(附表2)报送教育厅职成处。
(三)严肃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各市、县(区)要严格执行我厅《关于公布福建省2012年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学校名单的通知》要求,严查不具招生资格的中职学校或教育机构参与招生的违规行为。各中职学校的招生专业必须是经我厅审核或备案,并在“福建中等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网”上公布的专业,进一步规范招生专业管理。要严肃招生纪律,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要向社会公开设立招生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国家和省有关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查处,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和普职教育的协调发展。
(四)统一管理,提高信息化水平。各设区市教育行政和招生部门在招生录取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统一的新生电子档案,要按照录取审批后的新生名册建立新生电子学籍档案。中职学校要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施中职学生电子学籍注册,要以实际到校新生为信息录入的唯一依据,未到校的新生信息不得录入。各中职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中职学校招生统计工作要求,确保招生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各校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统计报表》报送的数据要保持一致,我厅将主要根据《福建省教育统计简明资料》相关数据认定各地招生任务完成情况。
附表:1.2012年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3+2”分段教学组织形式)学生电子学籍花名册
2.2012年**设区市中考基本情况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 2012年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3+2”分段教学组织形式)学生电子学籍花名册
院校名称(盖章): 院校代码: 年 月 日
序号考生号学 号姓 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专业名称教学组织形式学制入学年月联办院校1 2 3 4 5 6 7
注:栏目中①教学组织形式:应填自办或3+2;②出生日期:应为8位阿拉伯数字,中间不添加任何符号,格式例如:“19840804”,并于身份证号码相对应;③本表一式三份。 录取院校负责人(签章):
附表2: 2012年 设区市中考基本情况汇总表
(设区市教育局公章) 填报时间:2012年 月 日
参加中考学生总数省教育厅下达普高招生计划数普高低录取分数线中考文化考试总分达60%以上的学生数中考文化考试总分达60%以上报考五年专的学生数省教育厅下达五年专招生计划数五年专录取时间安排报考中职学校的学生数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1.本表请于本市中招开始前,报送省教育职成处。
2.传真电话:87856493;电子邮箱:fjzcc@***
2012年福建省教育厅高中阶段教育严格监督,规范管理,构建优质招生服务环境类似问题答案